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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农村现役义务兵父母等优抚对象免费健康体检工作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0-12-21  14:30访问次数:来源: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近日,浙江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浙江省财政厅联合下发《关于做好农村现役义务兵父母等优抚对象免费健康体检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决定从2020年起,对浙江省户籍的农村现役义务兵父母等优抚对象提供免费健康体检。

为便于了解掌握对农村现役义务兵父母等优抚对象免费健康体检工作的有关政策,对《通知》精神作如下解答:

问:出台农村义务兵父母等优抚对象免费健康体检政策有什么意义?

出台为农村义务兵父母等优抚对免费健康体检政策,是浙江省委、省政府关心关爱军烈属的具体体现,是深入开展拥军优属,让军人家庭、军烈属同享社会尊崇的实际行动,是支持改革强军、凝聚军心的重要举措,进一步营造全社会关心国防、支持军队、尊崇烈士遗属的浓厚社会氛围,彰显浙江支持国防和军队建设,关心关爱军人、军属的国家情怀。  

问:对农村现役义务兵父母等优抚对象提供免费健康体检包括哪些参检对象?

答:参检对象包括具有浙江省户籍的农村现役义务兵父母和享受定期抚恤补助的烈士遗属。

问:对农村现役义务兵父母等优抚对象提供免费健康体检坚持哪些工作原则?

答:一是免费体检。凡具有浙江省户籍的农村现役义务兵父母和享受定期抚恤补助的烈士遗属,每年享受一次由户籍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组织的免费健康体检。

二是自愿自主选择。农村现役义务兵父母、享受定期抚恤补助的烈士遗属,可自愿选择参加健康体检,自主确定规定范围内的体检项目。

三是就近就地组织。原则上由户籍所在的县(市、区)符合条件的医疗(体检)机构承检并建立健康档案。

问:对从异地入伍的农村义务兵父母在何地参加免费健康体检?

答:凡是在浙江省内异地入伍的农村义务兵,其父母免费健康体检,由义务兵父母户籍所在地人民政府组织。

问:对农村现役义务兵父母等优抚对象提供免费健康体检的项目与标准是什么?

答:参照当地企事业单位体检内容以及受检对象年龄结构合理设置体检项目。体检标准为:女性体检费用不超过600元/人,男性体检费用不超过500元/人。

问:《通知》确定的免费健康体检标准是否不再调整了?

答:《通知》确定的健康体检标准不是一成不变的。但是,今后体检标准需要调整时,须由县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商同级财政部门确定。

问:对农村现役义务兵父母等优抚对象提供免费健康体检安排在什么时间?

答:一般于每年年初开始,至当年11月中旬结束。各地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安排适宜季节集中分批组织。

问:对农村现役义务兵父母等优抚对象提供免费健康体检,所需经费如何保障?

答:所需经费由各地解决并纳入年度预算;省级和当地优抚对象医疗补助经费结余的,也可用于体检开支。

问:对农村现役义务兵父母等优抚对象提供免费健康体检,有哪些工作要求?

答:一是要加强宣传。此项工作是省委、省政府关心关爱军烈属的具体体现,是让军人家庭、军烈属同享社会尊崇的实际行动,是支持改革强军、凝聚军心的重要举措,各地要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切实将这一优军惠民的实事做好、好事做实,确保符合条件的军烈属一个都不少。

二是要精心组织。为军烈属免费健康体检工作,涉及人数较多,覆盖面广,各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要加强工作协调,制定工作方案,落实专人负责,并认真做好体检前准备、体检中管理、体检后保障等,确保安全有序开展工作。特别是在新冠脑炎疫情防控常态化情况下,要严格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加强预检分诊、个体防护、应急处理等措施,了解和掌握参检人员健康状况,确保参检人员在无新冠病毒感染的前提下参加健康体检。

三是要周到服务。各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要积极协调各承检医院开辟专属“绿色通道”,做到流程便捷,确保服务高效,实现“一人一档”和“一站式”服务。对于行动不便、长期卧病在床等特殊困难人员,可组织流动医疗服务车上门服务。

政策延伸:享受定期抚恤金的烈士遗属包括哪些对象?

答:符合享受烈士定期抚恤金的烈士遗属包括:烈士的父母(含抚养人)、配偶、未满18周岁或者已满18周岁但因上学或者残疾无生活费来源的烈士子女,以及未满18周岁或者已满18周岁但因上学无生活费来源且由该烈士生前供养的兄弟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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