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阅读辅助进入关怀版

市委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双拥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8-14 16:10访问次数:来源: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各县(市、区)党委和政府,市委各部门,市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在台省部属各单位,市属各企事业单位,各人民团体:

现将《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双拥工作的指导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台州市委办公室  

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8月13日   


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双拥工作的指导意见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双拥工作的重要论述,继续弘扬拥军优属、拥政爱民的光荣传统,营造新时代军政军民团结协作的良好氛围,构建台州双拥工作大格局,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完善双拥制度体系

市委、市政府和台州军分区加强对双拥工作的领导,坚持把双拥工作纳入党管武装考评内容,纳入双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责任评价标准。建立健全党委政府主导、军地部门合作、军民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继续完善落实军地领导互访会商、双拥办军地合署办公等机制,以及双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企业与部队结对共建制度,确保双拥工作在制度规范下合力推进、高效运行。巩固发展“双拥在基层”活动成果,进一步深化基层双拥规范化建设,顺应“最多跑一次”改革,打通退役军人服务“最后一公里”。坚持重心下移,关口前移,健全城乡社区双拥工作组织和服务网络,确保工作在基层落实。全力争创全国、省级双拥模范城(县),努力实现省级双拥模范城(县)全覆盖。(责任单位: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双拥办,各县<市、区>)

二、全面落实优抚安置政策,不断增强军人军属获得感

(一)落实优抚政策,体现社会尊崇。认真贯彻落实《军人抚恤优待条例》《浙江省军人军属权益保障条例》《浙江省抚恤优待办法》等法规政策,切实保证优抚对象抚恤补助得到落实。推进重点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制度建设,提升军人军属医疗优待服务,推出示范型医疗定点服务机构,为现役军人家属开通优先窗口,提供普通门诊优先挂号、取药、缴费、检查、住院服务。每年为义务兵家属、享受定期抚恤优待的“三属”、在乡残疾军人、在乡老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两参”退役人员、部分烈士子女组织一次健康体检。研究解决驻台部队官兵远离体系医院就医难问题,就近就地解决官兵日常普通门诊需求。落实现役军人、“三属”、残疾军人免费乘坐公交车,免门票参观台州境内公益性景点、博物馆、图书馆等社会优待,同步研究现役军人配偶、子女和退役军人一并纳入该优惠范畴的可行性;在公共交通等候场所设立军人(优抚对象)及随行家属专座专区,在公共交通、医院、银行和行政服务大厅等公共服务场所设立军人及优抚对象优先窗口或建立优先标识;利用春节、“八一”、征兵等契机,组织各类媒介播放拥军优属宣传标语,举行光荣牌悬挂仪式,上门送立功喜报,举行应征入伍欢送仪式及退出现役迎接仪式。县级以上政府每年在烈士纪念日举行烈士光荣证颁授仪式,宣传弘扬英烈精神。(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医保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公交集团、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各县<市、区>)

(二)优化政策措施,解决后顾之忧。刚性落实军队转业干部和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安置政策,完善“阳光安置”制度。探索建立军队转业干部“直通车”式安置办法,促进人岗相适、人事相宜,提高安置质量。研究出台促进退役士兵自主就业优惠政策,以台州市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培训学院为平台,整合社会各方资源,大力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计划”“学历提升计划”和“创业能力提升计划”,促进高质量就业。认真落实随军家属就业安置政策,每年审定一批军人家属进行对口接收安置、计划安置、货币化安置,多渠道鼓励和帮扶自主就业。刚性落实《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军区政治部关于贯彻<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的实施意见》(浙政联〔2013〕2号),研究制定具体实施细则,持续推进军人子女教育优待政策落实,合理安排军人子女就近就便入园入学,妥善做好转业干部随迁子女就学工作。(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人力社保局、市教育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台州军分区,各县<市、区>)

(三)健全服务体系,打造人才队伍。全面落实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规范化建设“六有”和全覆盖要求,深入推进“全国示范型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和“新时代枫桥式退役军人服务站”建设,提供“一站式”、规范化、亲情化综合服务。通过专项培养、专门培训、专岗培育等方式,选拔优秀退役军人党员到基层组织班子和基层退役军人服务站予以培养。(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各县<市、区>)

三、营造浓厚宣传氛围,厚植全民爱国拥军意识

(一)加强国防教育,树立全民崇军观念。加大国防教育进校园力度,全面推行《国防教育读本》进课堂,高校要开设军事理论课程,开展军事训练,落实规定课时,加强和改进军训工作。高中(含中职)要将课堂教学与军事训练相结合,广泛组织开展军体运动。全力构建政府、部队、学校、企业、家庭“五位一体”的大国防体系,打造台州国防教育特色品牌,不断强化全民国家意识、国防意识,凝聚关心支持国防的合力。(责任单位:台州军分区、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各县<市、区>)

(二)推动常态宣传,营造全社会拥军氛围。每年“八一”、春节前夕,以市委、市政府、台州军分区名义,在媒体刊播慰问信、宣传片。“八一”前夕开展“双拥宣传月”主题活动,组织新闻媒体深入基层部队,挖掘一批卫国戍边优秀军人、好军嫂、最美退役军人和双拥模范人物等先进典型,开辟“八一光荣榜”,公布立功受奖的台州籍官兵名单,增强部队官兵和退役军人的荣誉感和自豪感。将军人军属纳入“感动台州”“最美家庭”等选树活动。积极开展“双拥模范单位”“双拥模范个人”和“最美退役军人”等培树活动,广播电视媒体大力宣传播放模范典型的先进事迹,激励广大部队官兵和更多社会力量参与双拥工作。设立“双拥一条街”“双拥公交专线”“双拥文化公园”等宣传载体,常态化开展宣传。(责任单位:台州军分区、市委宣传部、市综合执法局、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妇联、市公交集团,各县<市、区>)

(三)打造拥军品牌,发扬地方特色拥军文化。将拥军优属工作作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的重要内容,同步筹划、同步推进,营造军爱民、民拥军的新时代“和合军民”风尚。以县(市、区)双拥办为总牵头,乡镇(街道)为责任主体,在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筹划开展系列活动,落实专人联系、结对帮扶机制,精心组织开展与退役军人及驻台部队官兵生活、就业等密切关联的重点服务项目。开展走进军人家庭,举行结对仪式,与义务兵家庭签订拥军协议活动。建立与现役军人沟通联系机制,了解军人所需,积极纾困帮难。落实“八一”、春节走访慰问,团以上现役干部家庭、重点困难退役军人由乡镇(街道)班子成员分片走访。每年开展“和合军民活动周”活动,以县(市、区)为单位举办军民文体活动。组织军人军属座谈会,褒奖矢志军营、建功部队的军人家庭和退伍回乡、另立新功的退役军人。组织军属代表观看文艺演出或参加城市建设发展成就展示活动。(责任单位:台州军分区、市委宣传部、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民政局,各县<市、区>)

(四)建设宣传阵地,提升双拥文化宣传品质。加强烈士纪念设施的保护利用,充分发挥“一江山烈士陵园”“一江山岛登陆战纪念馆”“一江山岛战役遗址”“中国工农红军第十三军二师烈士陵园”“三门亭旁起义纪念馆”等红色旅游资源的宣传教育功能。挖掘梳理军事文化遗存名录,融入文化旅游发展规划,加强立体开发建设,打造研学游、特色游、系列游精品项目。重点推进大陈岛军事文化公园建设,打造联结一江山岛和大陈岛,集爱国主义教育、国防教育、垦荒精神宣传、军事体验、拓展训练于一体的海岛特色红色军事旅游品牌。(责任单位:台州军分区、市委宣传部、大陈岛开发建设管委会、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各县<市、区>)

四、不断创新拥军形式,倾力支持部队备战打赢

(一)完善制度建设,做好拥军支前保障。大力支持驻地部队建设保障工作,充分发挥拥军支前军地协调机制作用,详细了解驻军实际需求,增强支前保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每年春节、“八一”期间,市、县四套班子领导带队走访慰问驻台部队、重点优抚对象和生活困难退役军人。每年“八一”期间,市、县两级双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市民营企业拥军优属协会会员单位与结对基层连队开展互办实事活动。发生战争行动、驻军部队参加抢险救灾、执行重大演训任务、部队集结过境等情况,由当地政府组织开展拥军支前,走访慰问部队。(责任单位: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双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

(二)开展主题拥军,全方位服务官兵需求。一是深化民企拥军活动。引导企业强化国防意识,自觉投身国防建设,鼓励有责任有情怀的企业进入民企拥军协会。发挥拥军企业作用,每年举办面向退役军人的就业专场招聘会,鼓励有条件的企业成立退役军人服务站,开展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和拥军活动。二是开展科技拥军活动。根据“平战结合、军民兼容、着眼需求、确定专业、统一规范、属地管理”的原则,按照装备科技支前保障力量训练纲目要求,切实加强科技支前保障队伍建设。注重与国防科工系统高校、研究院所开展合作。三是开展法律拥军活动。健全军人军属法律援助机制,完善法律援助服务站功能,依法维护其合法权益。降低军人军属援助“门槛”,简化法律援助程序,对军人军属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申请实行免予经济困难审查和当场办结制度。四是开展教育拥军活动。教育系统要自觉担当普及和加强国防教育责任,打造国防教育特色示范学校,推动学校创造性地开展国防教育,加快国防教育与学校教育教学融合,全面提升学校国防教育工作水平。开展为驻地现役军人送培训活动,提升部队官兵职业技能。五是开展文化拥军活动。在军营和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开设流动图书馆,举办拥军文艺演出,鼓励文艺团体创作拥军主题文艺作品。挖掘宣传社会各界参与拥军的有力举措、实际成效和先进典型,组织“爱军拥军”先进典型选树活动,营造关心国防、关爱军人军属的良好氛围。(责任单位: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经信局、市科技局、市司法局、市教育局、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各县<市、区>)

(三)鼓励社会化拥军,多层次体现军人优待。成立关爱退役军人协会,设立关爱基金,组织开展“战友情深、老兵互助”活动。把拥军工作辐射到各类社会组织,广泛开展拥军互办实事活动。以乡镇(街道)为单位,组建拥军志愿者服务队,培树双拥优抚社工机构,以党员干部、民兵骨干、退役军人、志愿人士等为骨干,吸纳青少年学生、团员青年和社会力量,共同参与服务活动。鼓励以商户门店为主的各行各业参与拥军,设立拥军志愿服务站,通过免费、打折、提供上门服务等优惠措施,为军人军属、退役军人提供实实在在的拥军服务。(责任单位:台州军分区、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财政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民政局、市妇联、团市委,各县<市、区>)

五、大力支持地方建设,促进军地融合发展

(一)助推城市建设,共建美丽台州。驻台各部队要大力弘扬垦荒精神,积极参与和支持地方建设,在构建综合交通、城乡建设、社会服务等方面,实现军地多元素、宽领域、大纵深、高效益的融合发展,推进军事设施保护、人民防空等工作,协助稳妥处理军地军民纠纷。(责任单位:驻台各部队)

(二)维护城市安全,共保一方平安。发挥人民军队优势,主动承担急难险重任务,与地方应急管理部门健全完善军地抢险救灾协调联动机制,积极参与重大自然灾害军地联合应急指挥演练,做好抢险救灾应急准备,勇于承担急难险重任务,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驾护航。(责任单位:驻台各部队)

(三)开展结对共建,共创城市文明。主动参与“乡村振兴”“文明城市创建”等活动,广泛组织开展以“公德联育,共建诚信友爱社区;治安联防,共建安全稳定社区;文体联谊,共建健康文明社区;卫生联创,共建环境优美社区;公益联帮,共建服务良好社区;法治联抓,共建公平正义社区”为主要内容的“六联六建”和谐社区活动。广泛开展结对帮扶活动,加大“军民共建文化示范村”和“双拥文化广场”建设力度,驻台各部队团以上机关和各建制连(中队)分别与所在地 1~2个单位建立共建关系,各县(市、区)人武部与乡镇(街道)结对开展共建活动。开展台州籍官兵“矢志军营建功业,荣耀家乡作奉献”活动,激励官兵安心服役,扎根军营,献身国防。(责任单位:驻台各部队)



分享到:
【打印本页】【关闭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