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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二批台州市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培训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5-07  11:13访问次数:来源: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各县(市、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台州湾新区社会发展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浙江省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培训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浙退役军人办发〔2020〕31号)工作要求和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的统一部署,进一步加大我市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培训力度,助推退役军人高质量就业、稳定就业,决定开展第二批台州市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培训基地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及条件

(一)申报对象。普通高等院校、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公办和民办培训机构、企业实训基地、创业孵化基地、职工培训中心、技能大师工作室等。

(二)申报条件。一要具有法定办学资质,取得政府相关行政部门颁发的办学许可证;或经政府行政部门认定,具备承接政府补贴性培训项目资质。具有法人资格,实行独立核算,在规定范围内开展培训项目。二要具有与培训项目和培训规模相适应的培训场所和实训设施、设备,具有稳定、合格的师资队伍。专业性强的领域或科目,有实训场所或实训合作单位。三要具有较丰富的教学经验,培训质量较好,相关证书获取率和培训后推荐就业率较高。四要遵守职业培训和职业教育法律法规,教学管理制度完善,内部管理规范,学风好、风气正、社会信誉良好,无违规办学的不良记录,法定代表人无不良诚信记录。

二、申请材料

符合申报条件的培训机构,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或管理权限,向当地退役军人事务局提出申请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1、《台州市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培训基地申请认定表》(见附件);

2、相关证明资料(复印件、装订成册):培训机构办学资质原件及复印件、培训机构法人登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培训机构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培训场所产权证或租用合同复印件,开具无违纪违法和失信不良记录证明材料、培训机构简介、专业目录、设施设备清单、师资力量及办学能力说明、管理制度、近年来培训组织实施、培训效果评估、就业跟踪反馈情况等。

三、申报时间及入选程序

第二批台州市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培训基地申报采取自愿申报、属地审核认定的程序进行。

(一)受理。各申报单位在6月30日前提出申请并填报《台州市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培训基地申请认定表》(一式三份),报当地县(市、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二)审核。各县(市、区)退役军人事务局通过向相关主管部门核对资质信息、实地考察调研等方式核实培训机构情况。

(三)公示。各县(市、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对符合申报条件及本地相关规定的培训机构,向社会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并接受监督。

(四)签约。按照平等自愿、优质优先、应纳尽纳的原则,各县(市、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与符合条件的培训机构签订承训合同,并于8月20日前报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审定发文。对入选台州市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培训基地的单位直接列入台州市退役军人教育培训的承训机构名单。


附件:《台州市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培训基地申请认定表》


台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1年5月6日  

附件

台州市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培训基地申请认定表

申报单位(盖章):                             申报日期:      年      月      日

一、单位简介及近两年来开展职业培训情况:(字数400字以内)


填表说明:1.本表一式三份,同时报送电子版。

2.本表提供的信息必须真实和准确。

3.本表内的时间、电话号码一律用阿拉伯数字填写。

4.表内填写不下的内容,可另加A4纸附页。


二、基本情况

单 位 名 称


统一机构编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办学许可证号/批复文号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手机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手机


电 子 邮 箱


培  训  场  地   情  况

(使 用 面 积)

其          中

教    室

实 训 场 地

办 公 场 地

个数

总面积

个数

总面积

个数

总面积

自有

M2


M2


M2


M2

租用

M2


M2


M2


M2

教  职  工

总  人  数

其           中

管  理  人  员

教    师

专  职

兼  职

专  职

兼  职

姓  名

性别

年龄

学  历

职称或职业资格

职  务

























兼职管理人员

姓  名

性别

年龄

学  历

职称或职业资格

职  务










































三、申报开展培训职业(工种)、等级、师资、场地、设备情况

【分职业(工种)填写、多专业请另外附表】

拟申报的培训专业

培训层次

培训对象

(面向全社会、退役军人专项)

高级

中级

初级

项目制

其他





























师                     资

理论教

姓   名

性别

年龄

学历

职称或职业资格

任    教  科  目































实习































实  习  场  地


实 训 教 学 教 室

实 习 操 作 工 位 数

自 有

M2

租 用

M2













培训机构

培训合格率、就业率保障措施和承诺

申请承担退役军人教育培训任务,所提供材料均真实有效(如有作假、伪造、虚构,将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法人代表:

申请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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