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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开展首批文化旅游单位拥军合作签约
发布日期:2022-11-17  16:14访问次数:来源: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浙江省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基本优待目录清单的通知》浙政办发〔2021〕79号要求,弘扬拥军优属、拥政爱民的光荣传统,增强广大退役军人的使命感、荣誉感、获得感。


近日,三门县首批文化旅游单位拥军合作签约在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召开。



现场,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与浙江蛇蟠岛旅游开放有限公司、台州大孚康旅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等5家文化旅游公司签订《拥军合作协议》,自2022年12月1日开始,现役军人持军人有效证件、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持《优待证》享受以下景点优待。


景区

详细地址

优待对象

优待内容

栖心谷景区(3A)

三门县沙柳街道板樟山村

现役军人、全国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

享受门票免票

潘家小镇风景旅游区(3A)

三门县横渡镇潘家小镇

现役军人、全国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

享受首道门票免票

大孚易恬园(3A)

三门县农博大道1号

现役军人、全国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

享受门票免票

天门峡翡翠谷探索乐园

三门县亭旁镇芹溪村

现役军人、全国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

享受首道门票免票

蛇蟠岛景区(4A)

三门县蛇蟠乡

现役军人、三门县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

享受门票免票


下一步,该局将继续拓展优待证使用场景,期盼更多企业和社会组织加入到关心关爱退役军人的行列,赋予优待证更多“内涵”,努力让优待证成为承载军人荣光的“红色名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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